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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公安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0)
发布时间: 2022-01-21 点击次数:?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魏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等。
二、办理依据
(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
跨区域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
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由国务院公安部确定和调整。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运输许可证。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章、《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章均有规定。
三、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四、审批条件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跨区域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魏县公安局四楼禁毒大队
地址:魏县长安大道
来源:魏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