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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政府办三定

发布时间: 2019-03-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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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晋州市委办公室、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字〔20182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上级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三)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批准。

(五)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领导讲话稿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六)负责国务院、省政府、石家庄市政府和晋州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督办反馈。

(七)负责承担或参与市政府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八)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负责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二)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三)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石家庄市委和晋州市委关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石家庄市委和晋州市委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市政府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和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

(十八)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市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科室承担市政府领导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参与协调在我市举办的重大活动;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文件的分送、传阅、保管、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保密、密件传递、机要通信收发、机要文件交换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清退、销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负责全市紧急重大事件的报告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纪要的编号制发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的写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信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人民群众通过公开电话反映诉求事项,并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领导联系分管部门工作,承担市领导讲话起草、审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科。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承担政务信息采集、整理、编辑和反馈工作;负责向国家和省市报送信息;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培训工作;负责与省政府、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处的沟通联系;承担信息内刊的编发工作,并开展专题调研;负责信息的收集、传输、储存和提取;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新闻科。负责市政府、政府办公室的新闻宣传、发布、舆情回应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的宣传策划;协调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政府、石家庄市政府和晋州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下基层检查工作的指示和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立案审查、交办、督办、答复、走访和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参与市政府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话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领导对紧急重大事件批示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公开电话群众反映诉求事项的现场协调和督导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公开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研讨和培训;承担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科。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部门起草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修改把关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工作,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承担或参与市政府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政府决策咨询顾问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对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负责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承办市政府和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室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市政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财务科。负责拟订完善各项后勤管理工作制度,承担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车辆的安全运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行车公里登记及差旅费的审核、车辆油料管理和保养维修等工作;落实《省和石家庄市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水、电、暖、房屋门窗、厕所下水道的日常维护和修缮工作;负责市政府院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大型会议、活动财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政府办公室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保卫科。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机关门口信访正常秩序等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金融发展科。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市金融改革发展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金融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协调金融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负责联系全市证券、期货、基金、区域股权市场等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负责调度分析全市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为全市实体经济直接融资做好服务;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金融监管科。负责协调组织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牵头全市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等工作;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金融稳定工作;承担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及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依照权限做好设立、合并、分立以及各类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配合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规范发展,配合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外事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市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防科。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负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负责制定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服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完成市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0名。股级领导职数15名,其中,正股级12名,副股级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28日起施行

来源:晋州市委编办
责任编辑:晋州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