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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交通运输局三定

发布时间: 2019-03-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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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晋州市委办公室、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字20182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晋州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石家庄市委和晋州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参与拟订有关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规划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联运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公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不含轨道交通、下同)建设和道路(含水路,下同)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公路建设与养护年度指令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县级及县级以上(不含城区)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设施,开发公路用地;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四)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内公交站、场、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和支持合法经营,取缔非法运输;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五)承担管辖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监督市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开发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行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指导各乡(镇)交通运输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股级干部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智能交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项目和国内外科技交流;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申报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制定市本级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筹措、管理、财务监督检查及外汇、信贷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运输和安监科。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运输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负责客货运输及站(场)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等行业管理;监督指导行业联运;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公路综合规划科。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全市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及专项养护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并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竣(交)工验收;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交通运输工会。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突出和履行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产业工会工作。

第五条  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9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2019328起施行。

来源:晋州市委编办
责任编辑:晋州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