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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编办“四加强”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安全

发布时间: 2020-04-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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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编办“四加强”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安全工作,提高全办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灵寿县委编办“四加强”有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安全化水平。

一是加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认知。将信息安全工作列入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信息安全和知识讲座,普及安全知识,认识信息泄露危害,增强信息安全危机意识,强化工作信息保密观念,从根本上杜绝泄密情况。

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队伍素质。积极组织全办人员参加信息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全面、具体地学习机构编制信息化技术,掌握信息安全知识,增强自身信息化水平,提高预防发生安全事件的能力。组织全办人员阅读信息安全的杂志刊物,提高阅历,增加知识积累,增长经验,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防微杜渐。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规范保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政务专网等采取专人管理,确保机构编制数据安全。其它办公计算机使用安全防火墙等保护措施连接到互联网,确保不被攻击、安全运行,对重要信息和数据及时做好备份工作。

四是加强安全措施,规范操作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信息传播手段。禁止通过非办公邮箱、微信等收发机构编制文件,涉密文件应通过办公内网或新U盘传递,加强涉密文稿的管理。凡是涉及机构、编制、职数等机构编制的内部信息,在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粉碎销毁所有文稿,确保办公电脑的安全;及时关闭涉密软件,如“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严禁非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私自查看、使用办公电脑。同时,个人办公电脑、涉密文件等应设置密码,加强安全防范。

来源: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