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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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15-08-04 点击次数:?
深政办发〔2015〕10号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
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石政办〔2015〕28号)中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研论证,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衔接取消事项12项,衔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共计21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县级的6项,审批权限在省级或市级15项,现一并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立即停止审批,并做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迅速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尽快熟悉业务和办理流程,抓紧完成工作衔接。对此次取消和衔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附件:深泽县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2015年
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来源:深泽县编办
责任编辑:深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