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涉县编办收阅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4-11 点击次数:?
一、签收:由综合科专人收存、拆阅、签收。
二、登记:文件签收后,由综合科对办件进行登记,不需办理的阅件和简报可不登记。急件要急办。
三、送批:登记后,由综合科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度及时提出拟办意见,立即送副主任、主任批阅。
四、分办:按领导的批示,将文件分发到相关科室承办或传阅(承办人应在呈报卡上签字)。各承办科室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办理结果应及时向主任或副主任报告。
五、归档:传阅或办结后的文件应及时交综合科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文件。
来源:涉县编办
责任编辑: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