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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8 点击次数:?
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平安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8号)的要求,我县应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衔接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审改办《关于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涉审改办〔2015〕2号)要求,对照文件,制定方案,逐项落实,及时调整本部门的权力清单目录,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认真清理归类,明确监管机构,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不得将审批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发放顺序简单位移,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流程,搞好部门之间的衔接,加强市场监管。
各有关部门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5日内将衔接方案报送审改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进行公开。
附件:衔接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doc
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来源:涉县编办
责任编辑:审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