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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市坚持“三审制度”高标准完成了2011年度事业单位年审工作

时间: 2012-04-19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全市应参加年审的事业单位法人288个,已参加年审的事业单位法人288个,年审率100%。

  工作中,坚持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做到“八个不受理”,即:材料不齐全的不受理;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年度报告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不受理;未加本单位与主管部门公章的不受理;有变更事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受理;未开展自检自查写出书面总结的不受理;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尚未纠正到位的不受理;有违法乱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不受理。对登记名称、住所、经费来源、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进行年检;对于已经整合撤并的单位,审查核实后撤消登记并收回法人证书;对没有登记或不及时登记、年检的事业单位,采取电话联系落实、与主管部门协调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有效地促进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档案管理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登记和年检中,该市登记局从规范登记资料入手,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已登记的288个事业单位的档案依照法人登记证号进行了排序、编号、归档,建立了检索目录,提高了检索效率,并根据有关规定为社会和相关事业单位提供阅览、复制、摘录档案提供相关服务,发挥了档案的利用价值。

(信息中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