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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编委办圆满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时间: 2017-04-05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了解事业单位法人活动情况、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自我规范的重要措施。为做好2016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新乐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着眼于加强业务培训、分类分批报送、做好清理规范等三个环节,提升年度报告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71月初,该市组织召开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对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下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6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举办两期专题业务培训班,详细讲解国发33号和冀政办字138号精神有关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明确各事业单位办理年度报告的时限、报送程序、网上提交应当注意的问题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填报要求等事项。将需要提交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模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操作流程图》等放到编办网站和公共邮箱,方便事业单位查询、借鉴。

二是分类分期报送。为避免第一季度集中报送操作系统和业务受理“拥挤”的问题,该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化情况,对主管部门变更、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有变化的单位,下发变更登记通知,要求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法人单位在2月底前进行变更登记网上报送。为避免“前松后紧”,采取“预约”办理和固定时段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日程表,对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进行排队,为提高年度报告秩序和质量提供有效保证。

三是搞好清理规范。对因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已撤销及不按要求进行年度公示报告的法人单位,进行集中清理。已撤销、解散的事业单位,在做好清算工作的基础上,依法为其办理了注销登记、注销备案,尚未按要求进行注销登记的,及时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并下发了整改通知,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期限。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规定的时限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下发了《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警告书》,督促其按照设立登记的要求重新进行设立登记。

截至331日,该市共办理年度报告225家,变更登记16家,报告率100%。目前,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相关的纸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订卷,年度报告公示材料正在制作并陆续进行公示。

(新乐市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