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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编委办圆满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时间: 2017-04-13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新华区编委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2016年度全区167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一、周密部署,明确要求该办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编委办相关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范围、时间、内容、程序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和部门特点,合理安排上报日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审核,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是对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需向社会公示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不全、信息填报不规范、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及时退回申报单位予以修改。二是对单位名称、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要求先办理变更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确保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有效。

三、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工作开展前仔细分析查找工作中会出现的问题,争取事前化解。精心制作网上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资料,方便事业单位下载学习。工作过程中利用网络平台及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基层单位沟通联系,虚心指导,耐心答疑,及时、准确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四、及时办理、及时归档。网上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该办按照《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变更事项等纸质材料进行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清晰可查。

(新华区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