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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委办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时间: 2013-09-04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近日,市编委办下发通知,结合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19个市直部门核减28名行政编制,这是我市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的又一具体行动。

  近年来,市编委办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一是从严审批机构编制。在认真遵守机构编制有关审批规定的基础上,对部门和单位要求增设机构的,主要采取“撤一增一”的方法解决;要求增加编制的,首先考虑内部整合,在本系统、本部门和单位内部连人带编调剂解决。二是建立部门和单位职能评估制度。坚持把部门和单位职能变化情况作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区分不同类型,每年选择几个重点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部门和单位职能运行和职能变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情况,对机构编制提出有减有增的动态调整意见。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增减与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挂钩制度。对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职能萎缩、任务不饱满的部门和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同时,强化部门和单位向提高效能要编制的意识,对于“人手少、任务重”等问题和新增职责任务,主要通过转变职能、简化程序、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等方式解决;积极适应办事程序不断简化、人员素质越来越高和现代化办公条件越来越好的形势,分阶段逐步核减部门和单位的机构编制。四是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了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单位进人时首先到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办理用编核准手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机构编制预警告知制度,对长期超编的部门,采取下发预警通知书方式进行告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削减计划,采取措施予以消化。新增编制和空编单位进人时,首先从超编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五是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对能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坚决撤销合并,对逆向调整经费形式、合并单位和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适当减少编制;对需要加强的单位,适当增加编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下管一级审批制度。六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审计力度。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纪检监察密切配合协调机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机构编制的考核和审计,探索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干部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内容,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加大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七是注重从宏观上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研究。着眼努力破解严格控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加强对机构编制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和对机构编制总体情况的掌握,增强对机构编制大趋势把握和执行能力。注重加强对涉及民生、社会管理和经济增长极等领域机构编制的研究和创新,从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配置上给予积极支持。

  9月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对我市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核减部门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报道。

(政策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