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机构编制管理

石家庄市加强编制使用核准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时间: 2015-05-14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要求,加强领导,制订措施,严格标准,强化编制使用核准,近两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实现了连续负增长。主要做法是:

一、制订方案,明确标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了《石家庄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控编减编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法,并下发到各县()区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让各级各部门了解和掌握全市控编减编的任务、目标和措施。

二、提前测算,加强谋划。年初,根据实名制平台人员编制情况,统计本年度退休人员数量,测算出编人员数量。并将近年调任干部、调入人员、公开招录、军转干部、复退战士、自然减员等人员情况增减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当年可能入编人员数量。在此基础上,按照“量出为入”的原则,合理确定当年用编数量,并按季度、按比例核准使用编制。

三、坚持原则,严格控制。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提出并严格执行“空编先核准后补充,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逆向流动严格控制”的编制核准使用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用编时,严把审核关,严格控制人员逆向流动,减少选聘人员用编比例,对不符合用编条件的请示不予受理,并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的落实。据统计,2013年、2014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分别减少496人和928人,连续两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实现负增长。


 (石家庄市编委办供稿)

2015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