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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以“四个坚决”为抓手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时间: 2015-12-28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编委办根据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四个坚决”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的严格管理,巩固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成效,有效防止机构编制“膨涨”问题再度反弹。

一是坚决执行“三定”规定。今年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藁城区统一印发了新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机构《“三定”规定》,并明确要求,凡未经编委办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调整和改变“三定”规定中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规定,编委办对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二是坚决执行人员编制管理从严控制原则。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区编委下达的行政、事业、工勤编制总额,任何单位不得超编申报进人计划。单位补充缺额人员时,必须在区编委下达的人员编制数额内,向编委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报批调配。凡未经区编委同意而增加的人员,编制管理部门不予加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三是坚决执行相互协调约束机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只有在区编委核批的编制范围内,由编委办核准同意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后,凭表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预算范围并核发人员工资、人头经费等,组织、人社部门才能办理调入、调动手续及养老保险等。

四是坚决执行督导检查制度。联合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整充实监督检查力量,拓展监督检查广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布公开多种机构编制违规问题举报渠道,推进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开、透明。

 

(藁城区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