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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编委办结合简政放权动态调整编制见实效

时间: 2016-01-21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近几年,石家庄市编委办严格落实中央编办、省编委办机构编制管理要求,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为原则,根据取消下放审批项目情况,两次核减职能减少、任务减轻部门编制,走出了一条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新路子。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有关要求,以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数、年审批业务减少数、具体负责审批人数三项指标为依据,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核定情况,经反复论证,制定核减相关部门编制标准:取消下放审批项目2-3项、4-5项、6项以上的,分别核减1-3名;年审批业务数量减少101-500件、501-1500件、1500件以上的,分别核减1-3名;具体负责审批人数占处室总人数比例26%-50%51%-75%75%以上的,分别核减1-3名,并确定三项指标分别占权重比例为60%20%20%,综合测算核减编制数。

2013年以来,分两批对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较多的33个部门(单位),核减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13名,收回的编制用于环保、农业、食药监管等职能加强、任务较重的部门,实现了收放结合,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运行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机关机构编制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