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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委编办从三个方面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时间: 2019-05-20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正定县委编办从优化机构设置、实施动态调整、完善协调机制入手,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编制总量,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效益。

一、统筹优化机构设置,全面清理限额外机构。严格执行党政机构限额管理规定,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这次党政机构改革,将限额外的19个正副科级机构一律撤销或将规格调整为股级。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实行合并设立,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归并职责相近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等综合科室。规范管理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对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根除了挂牌机构实体化。

二、实施动态有序调整,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各类编制均以上级下达总量为红线,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力度,保障全县经济发展、民生等重点中心工作需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各单位机构编制。对职责相近、规模过小的单位进行整合,精简压缩编制;对职能弱化的,相应核减编制;对任务已完成和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单位,撤销并收回编制。坚持按计划编内进人。各类新进人员均须有补充人员计划、单位有空缺编制。对空编单位,坚持按需进人原则,并留有空缺;对于已满编或者超编的,不再受理增人计划及进人申请,确需增加人员的,坚持先出后进。对新增加编制的单位,所需人员优先从超编单位调剂解决。单位调整、增加人员原则上从同经费类型在编在职人员中调整。强化超编管控。通过改革收编、自然减员、合理调编、稳妥调剂人员等多种措施和管理手段,推进控编减员工作。

三、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完善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联动审批机制,凡涉及人员招考、招录、调配等事项,先由县委编办审核用编,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配手续,最后由县财政局办理经费事项。坚持四部门联系沟通制度,每月月底将人员调入、调出、退休、辞职、辞退等情况相互沟通核实印证。坚持四部门联合审核工资制度,全县各单位每月人员工资发放都要经四个部门联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放,防止各单位自行聘用人员,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正定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