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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委编办“四举措”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时间: 2021-12-09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元氏县委编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自觉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树牢机构编制法治理念。“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宣传标语和文件要求张挂在单位显著位置,入耳入眼,入脑入心。将《条例》规定》列入委编委会学习内容,向直部门发放学习材料100余册。将专题学习培训普及到编办全体干部及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

二是认真抓好机构编制工作各个环节。认真落实《条例》中关于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的各项要求,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和环节,严格做到“四不”,即动议申请不经部门党组研究的不接收、论证不充分的不提交审议、审议不通过的不进行审批、议定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不收兵,不断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权限和程序。坚持原则、较真碰硬、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越权审批现象。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加强实名制管理,严守机构编制底线。

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增强对机构编制纪律的敬畏意识,对各级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制定清单,明确时限,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按照省市编办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了股级干部配备情况专项检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项调查。加大对违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