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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编办稳固扶贫机构,加快脱贫步伐

时间: 2016-12-31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扶贫和农业开发职能,加强和完善扶贫工作机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理顺扶贫开发工作体制机制,石家庄市灵寿县编办积极配合,努力做好扶贫机构设置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凝聚脱贫力量。灵寿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大的政治任务,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县委书记、县长任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灵寿县编办夯实脱贫攻坚机构设置基础。

    二、整合扶贫机构,加大脱贫力度。根据《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灵寿县设立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的通知》(石机编〔20168号),灵寿县第一时间分别撤销了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业开发办公室,成立了“灵寿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并在各乡镇加挂了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牌子,安排专职人员在同级政府领导、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增加脱贫编制,加快脱贫步伐。随着脱贫力度的加大,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县设立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设立金融服务部、村设立金融服务站,强化了财力保障。县级金融服务中心设在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为确保支农金融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为其增加编制10名,专项用于金融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在稳固扶贫机构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将扶贫职责,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灵寿县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