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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编委办坚持“三项制度”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

时间: 2017-10-20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学习评比制度。为提升机构编制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制定详细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学习目标和具体措施。要求机关干部除坚持参加每周五下午机关集中学习外,还要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认真搞好自学,规定必学内容和课时要求。要求每人每天保证一个小时以上的自学时间和写作训练每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总结汇报会;每年进行一次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并将日常学习情况和年终考试成绩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目标管理制度。为激发大家奋发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工作业绩评比展示制度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规章制度。年初根据上级机构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每干部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完成时限和奖惩办法。同时,每个月制定当月的工作计划,并对上个月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总结经验并查找不足,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通过“业绩展示台”进行公示,编办机关考核小组根据每个科室、每干部的目标完成进度和运行情况,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工作落后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民主评议制度。编办干部每月到乡(镇)、市直部门调研5天以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件以上,每月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对机关干部每年进行两次民主测评每年采取调查问卷和座谈等形式,让工作关联度高的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和机构编制干部的整体素质、社会形象工作作风等进行民主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外公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对社会形象不佳、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2017年以来,通过民主评议、民主评价,共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0余,促进了编办干部队伍能力提升。

                                (新乐市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