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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时间: 2011-07-09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各县(市)区编办: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近日,省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0]195号)和《关于印发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机编办[2010)212号)等两个文件,对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中央编办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决定,到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通过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进行申请、协商、受理、审核、修改、核准、反馈以及年检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服务事业单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实施网上登记管理,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减少事业单位申办法人登记管理事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及时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效率,规范登记管理行为。各设区市编办要高度重视,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快推进。要切实加大对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多途径、多方式宣传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各级编办和事业单位开展网上登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根据行政许可和网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各市、县要切实加强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及时调整优化人员力量,以满足基本工作需要。各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做好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明确师资,组织好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登记业务培训。所需培训教材、专用光盘数量由各市统计后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便尽早订购、及时发放。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各市、县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要妥善解决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必要设备和经费。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争取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根据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抓紧配置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和数码相机等必要的硬件设施。要加大沟通协商力度,切实解决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运行和人员培训等费用问题,确保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2

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10]19)精神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关会议要求,从201 111日起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开始运行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通过实施阏上登记管理,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减少事业单位申办法人登记管理事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实时准确的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质量,规范登记管理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驱动光盘、操作手册的订购和发放工作。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驱动光盘具有引导上网、电子表格下载、.离线填写表格与上线提交材料程序、互联网浏览等集成功能,是实施网上登记必备的钥匙。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年底前,要按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数量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购驱动光盘和操作手册。具体办法视资金筹措情况,可一次性定购,也可分两批定购。

    (二)开展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省登记局负责各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所辖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流程与操作;登记管理机关网上登记管理的流程与操作;内部办公系统功能使用;事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专用光盘的使用,事业单位网下填表与上网提交系统、登记管理机关离线审理系统的使用;单机版数据导入的方法等。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所辖登记范围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流程与操作;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使用;事业单位网下填表与上网提交系统的使用。

    (三)完成现有单机版数据的导入工作。数据导入是指将《全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中所有法人登记管理数据(即原始数据),通过一定程序导入到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具体要求是,以设区市为单位将原始数据检查后传送到国家局。各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县(市、区)数据时如出现问题,也可在征得国家局同意的情况下,由县(市、区)单独传送。为避免培训工作对登记数据造成不必要的.破坏,传送时间应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对所辖事业单位培训后进行,但最迟不得超过201012月底。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编办要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省编办成立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编办副主任刘修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袁拴同志担任,各设区市编办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拴同志担任,负责具体推进事宣。各设区市、县(市、区)编办要成立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成情况抄报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登记局)。

    (二)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配置相关外置设备和运行环境。外置设备要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机、传真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运行环境要求:(1)硬件要求:CPU奔腾IV l.6G以上;内存256M以上;硬盘60G以上;网络:拨号上网、宽带上网、无线上网均可。(2)软件要求:操作系统为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浏览器:IE6.O以上版本;办公软件:Office2000以上。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必须配备23台较先进的计算机,并具备宽带上网条件。县(市、区)级登记管理机关至少配置一台较先进的计算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必须配备熟悉业务的专人进行操作。要严格密码管理权限,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三)在进行单机版数据导入过程中,应对原登记数据进一步核实,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以保证登记质量。对实施登记以来未进行年检或单位己撤销、改制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要进行清理,经编办领导同意后予以撤销登记。

    (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驱动光盘订购时间不得晚于201012月上旬。其周转资金可根据各地实际,采取财政拨款、预收款、借款及申请财政垫付等多种形式筹措,也可由承担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登记业务培训的单位垫付,待光盘发放完毕后予以归还。

    (五)从驱动光盘下发之日起即可进行网上登记。从201111日起,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全部采取网上受理、审核的办法开展登记管理日常工作和年检业务。对于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直接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各登记管理机关应协助其在网上操作,或由登记工作人员代为上线提交相关材料,以保证所有登记材料全部进入系统。

    (六)建立网上登记工作报告制度。对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逐级上报。20115月前要对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书面总结,逐级上报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登记局)。

 

主题词:事业单位 网上登记管理 转发 通知

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