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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二季度信息工作通报

时间: 2017-07-21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各县(市)区编委办、高新区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中心):

二季度,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紧紧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报送了大量有价值的重要信息,使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工作整体水平上了新台阶。

一、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4-6月份,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共报送信息99篇,经过认真筛选,共刊发采用92篇,其中《中国机构编制网》12篇,河北机构编制网15篇,省《机构编制信息》3 篇,市机构编制网、《石家庄日报》、市委《工作交流》等市级新闻媒体62篇,质量和数量较第一季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二季度信息报送工作比较突出的单位是:井陉矿区编委办、新乐市编委办、栾城区编委办、晋州市编委办、藁城区编委办、裕华区编委办、鹿泉区编委办;市编委办审改处、机关处、政策法规处、登记处、监督检查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从总体上看,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工作还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抓信息的力度仍然不够,对信息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对时限较短的约稿信息存在畏难情绪,不能科学安排并组织实施,直接影响了全市信息的上报情况。二是重数量轻质量,

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多以消息为主,内容多是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近期反映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的经验总结、深度报道有所增加,体现当地机构编制工作特色、解决实际难点热点问题、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做法的综合类、调研类信息仍然偏少。个别信息还存在抄袭、重复报送等情况。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三季度,希望各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树立“全员抓信息”的意识,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围绕“一问责、八清理”涉及机构编制部门具体承担的两项专项清理工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涉及的“放管服”工作;列入市、县深改办督导的年度重点工作和改革试点工作;“双问计”活动典型宣传素材;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调整工作;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控编减编和实名制管理等其他重点工作,及时将本单位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工作经验等总结上报。二是要保证数量,提高质量。原则上每单位每周要上报1篇信息,1000字以上的长篇信息(典型经验、特色做法、新闻报道、理论文章等),可双周报送1篇。要把握政务信息“编报要快、对象要明、角度要新、价值要高、表述要准、语言要精”六要素要求,及时报送高实效、高质量的信息,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审核把关后上报,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强约稿信息的承办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约稿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高质量完成任务。

今年以来,信息报送工作竞争激烈,我市在全国和全省各市排名面临挑战,为加强我市机构编制信息报送工作,下一步要加强考核力度,对信息报送量大、采用率高、得分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大力表扬;对不重视、报送不积极、敷衍推脱、消极应付、报送稿件失实、数量未达标的单位,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通报结果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2017年二季度信息投稿量、采用量统计表

 

                      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2017年二季度信息投稿量、采用量统计 

 

单位 投稿量 投稿量
计分
采用量 总分
合计 中编办
网站
河北机构
编制网
机构编制
工作信息
市级媒体
井陉矿区 7 3.5 13 3 1 2 7 38.5
新乐市 5 2.5 8 1+1 2 1 3 31.5
栾城区 2 1 5 1 1+1 1+1 18
晋州市 7 3.5 6 2 4 13.5
藁城区 7 3.5 5 1 4 12.5
裕华区 5 2.5 4 1 3 10.5
鹿泉区 5 2.5 4 2 2 10.5
井陉县 3 1.5 3 +1 2 9.5
无极县 7 3.5 4 4 7.5
长安区 7 3.5 1 1 4.5
赵县 6 3 1 1 4
新华区 3 1.5 2 2 3.5
灵寿县 5 2.5 1 1 3.5
高新区 3 1.5 2 2 3.5
高邑县 3 1.5 1 1 2.5
桥西区 1 0.5 1 1 1.5
赞皇县 1 0.5 1 1 1.5
平山县 1 0.5 0.5
元氏县 1 0.5 0.5
深泽县 0
正定县 0
行唐县 0
  市编
  委办
审改处 3 1.5 9 2 7 18.5
机关处 4 2 6 3 4 15
政策法规处 3 1.5 4 1 1 3 12.5
登记处 1 0.5 2 +1 +1 12.5
监督检查处 4 2 5 1 4 11
事业处 3 1.5 3 3 4.5
电子政务中心 1 0.5 1 1 1.5
研究中心 1 0.5 0.5
综合处 0
总计 99 48.5 92 12 15 3 62 254.5
注:1.分值按《关于建立信息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计分标准计算。
   2.带+为长篇数量;投稿量计入总分,每篇0.5分,长篇不翻倍。
   3.《机构编制工作信息》上登载的,短篇计5分,长篇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