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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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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新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望都县规范审批事项和人员划转推进行政审批局建设的实施方案》(2017〕望府办108)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的第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转事项的范围

根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望都工作实际,将县民政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财政局、卫计局、发改局(科技局、粮食局)、住建局、执法局、农业局(畜牧局)、民宗局、司法局等10个部门实施的133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详见附件)。上述部门实施的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划转。

二、划转事项的衔接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审批事项划转和各项工作交接。划转事项交接前,已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业务工作,应按时办结。未办结的,在交接工作完成后仍由原单位负责办结划转事项涉及的资料、卷宗、相关文件等,由各相关部门整理后统一移交行政审批局。交接后,新受理的事项及业务工作由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划转事项的运行

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实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县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对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审批过程中出现的投诉、举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由行政审批局承担。

四、划转事项的监管

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后,原职能部门不再办理审批,主要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向原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对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原职能部门及时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和日常监管信息通报县行政审批局,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确保审批和监管工作无缝对接。

 

附:第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望都县人民政府

                                           201813

 

 

 

 

 

 

第二批拟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实施单位

许可事

项数量

项目名称

备注

1

民政局

6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2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3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4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6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7

教育局

(文广新局)

41

教师资格认定

 

8

校车使用许可

 

9

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审批

10

举办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

 

11

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12

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冠名河北”审批

 

13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14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15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16

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17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18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19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20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21

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22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23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24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25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26

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

 

27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28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29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30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31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32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33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34

营业性演出审批

 

35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36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37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38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39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40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4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42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43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44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45

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46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47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48

 财政局

3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49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50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51

卫计局

18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5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5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54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55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56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7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58

医师执业注册

 

59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60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61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6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6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6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65

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66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67

再生育审批

 

68

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

 

69

发改局     (科技局、粮食局)

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0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71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72

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73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74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75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76

 执法局

 

7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77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78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79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80

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

 

81

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

 

82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83

住建局

26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84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住建局、文广新局共同审批

85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住建局、文广新局共同审批

86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住建局、文广新局共同审批

87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88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89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9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91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92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93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9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9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96

商品房预售许可

 

97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98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99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00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01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10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103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

 

104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

 

105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06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07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108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109

 农业局       (畜牧局)

19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110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111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11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1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114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115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116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117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118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119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20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21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122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12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24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125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126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127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128

民宗局

4

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129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130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131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132

 司法局

2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133

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

 

注: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根据省市要求和工作需要一并划转。

 

来源:望都县编办
责任编辑:望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