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0-23 点击次数:?
营机编办〔2018〕37号
营子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批复
区财政局:
你局报来的《鹰手营子矿区财政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报告》(营财〔2018〕69号)收悉。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营办字〔2018〕19号)和《鹰手营子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你局上报的清理规范意见,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你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2个。现就有关机构事宜批复如下:
一、保留的事业单位2个,即:
1.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名。
承担主要职责: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会计事项。对预算单位资金运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单位工资及工资发放、全区各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支付、全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审核支付等工作。
2.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1名。
承担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决)算、工程竣工决算等进行审查,承办市财政局委托我区有关建设项目的审核等工作。
二、其它事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你局涉及更名、撤销等事宜的事业单位,应尽快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和注销手续。
此复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