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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水务局三定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6-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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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水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4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水务局(简称区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库移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全区水利行业“放管服”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做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办理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交办的事项,协助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对各镇、各责任部门履行河长制有关职责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对实施责任追究和奖励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涉及水务职责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农水水保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审查、提出有关水务政策制度建议;组织拟定相关制度;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各股“放管服”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水利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协调行政执法中重大问题及涉水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计建管股(水资源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拟定区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行业意见;承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协调水务系统勘察设计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主要行洪河道堤防、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配合市水务局将市水务局承担的营子区的水资源管理职能理顺到营子区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拟订水供求计划;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水功能区划。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负责执行经市批准的主要行洪河道和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做好先进水旱灾害防御设备及技术的推广和指导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配合水利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指导技术推广工作。

(三)河长制综合股(河湖管理股)。负责文电、会务等河长办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及区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实施河长制年度考核奖惩;组织河长制宣传工作等。负责对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督办事项进行督察,制定督查方案和问题的督促整改;负责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组织指导重要河湖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区水务局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协调推动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  区水务局机关编制9名(行政编制4名、锁定事业编制5名)。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来源:鹰手营子矿区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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