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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易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6-03-02 发布者:易县编办

 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政办〔2015141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管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20)中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我县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衔接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6项,审批权在国家和省、市级部门的事项15项,现一并公开。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继续实行变相审批。要认真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接收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附件:易县衔接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015年9月25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印发


附件:

易县衔接国务院 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衔接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12项。衔接国务院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6,

另有 15项审批权在国家和省、市级部门 ,一并公开。)

一、衔接取消事项 (12)

序号

国家部门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衔接部门

衔接取消

项目名称

衔接

项目类别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

县国税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2

国家税务总局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 39)

县国税局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

 

3

国家税务总局

同级财政、粮食部门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198)

县国税局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

 

4

国家税务总局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198)

县国税局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

 

5

国家税务总局

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

县国税局

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6

国家税务总局

营改增后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县国税局

营改增后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7

国家税务总局

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县国税局

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8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门

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县国税局

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9

国家税务总局

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

县国税局

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

 

10

国家税务总局

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47)

县国税局

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

非行政许可审批

 

11

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

县国税局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

 

12

国家税务总局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试行)(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 45)

县国税局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衔接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21项)

序号

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衔接部门

衔接项目名称

备注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

 

 

初审转报类事项,审批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

 

 

初审转报类事项,审批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3

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审批权在省盐务局

4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

 

 

审批权在省通信管理局

5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

 

 

审批权在市公安局

6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1951815日公安部发布 )

县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7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 2005年第 8)

县公安局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8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1987 11 10日公安部发布 )

县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审批权在省、市燃气管理部门

1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11

市、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12

市、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1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8)

 

 

审批权在市文广新局

14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内资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

 

 

审批权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5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审批权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6

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 560)

 

 

审批权在市体育局

17

证监会

期货公司设立审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7)

 

 

审批权在证监会

18

证监会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审批权在证监会

19

证监会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2)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证监会令第 75)

 

 

审批权在证监会

20

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审批权在保监会

21

保监会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审批权在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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