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
清单进行调整的公告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易政办〔2016〕82号)要求,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开。
调整后,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559项,其中,行政许可221项、行政处罚1792项、行政强制86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裁决12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监督194项、其他类128项。县政府部门责任事项共计2315项,其中,主要职责416项(不含涉密事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责任事项1338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96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171项、公共服务事项194项。
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清单公开后,县政府及各部门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力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县政府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级各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易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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