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政办字〔2016〕173号
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审改办《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保审改办〔2016〕9号)中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衔接。我县衔接取消5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另有3项不涉及我县,现一并公开。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应取消相关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按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县政府部门衔接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