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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赵县县委组织部三定

发布时间: 2019-05-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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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赵县县委组织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7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赵县县委组织部(简称县委组织部),为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负责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对外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

第三条  县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围绕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全县党的建设的建议;负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研究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贯彻落实措施,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性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县委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牵头抓总工作。

(二)负责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员队伍建设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全县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负责谋划指导和组织推动全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

(三)负责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干部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提出乡科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综合分析研判,办理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综合管理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筹选育管用工作,组织协调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股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干部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县管干部档案管理;负责省派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县委管理干部和乡村两级其他干部的培训;负责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和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及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的举报;负责全县干部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组织实施乡科级机关职能绩效目标考核;承担县委干部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工作;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负责做好国家千人计划、省管优秀专家等重点人才推荐申报、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县管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组织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和组织史征编工作。

(八)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九)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组织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部务会服务工作;负责机要运转、文电处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文件审核、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机关值班、职工福利、老干部服务等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研究室(新闻宣传科)。负责组织、干部工作中带有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干部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文件,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把关;负责全县组织系统新闻网宣工作;负责全县涉组涉干舆情监控及网宣队伍管理等工作并配合市委组织部新闻网宣处指令性任务;负责起草、把关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我县经验类、参考类信息;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干部一科。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统筹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等各类型后备干部的选育管用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考察、考核、综合分析研判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的调整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调整、换届安排、待遇、退休等提出建议,协助县委做好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援藏、援疆、援坝等援外干部的推荐选派、返回安置等工作,负责符合任职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干部二科。负责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的落实工作,承担以县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以及公务员任职定级、调任登记、交流回避、信息统计、职务职级并行、辞职辞退、人事争议仲裁等日常管理各项工作。统筹做好选调生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及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市管干部工资等福利待遇标准调整的呈报工作。负责全县乡科级干部、公务员和党群系统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待遇标准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干部监督科。负责拟订干部监督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或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县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负责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审理县委管理干部和部分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承办县委管理干部出国(境)和赴台的备案和审批工作;负责受理用人问题举报和反映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相关问题举报和查核工作;对公务员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干部考核奖惩科。负责拟订干部考核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市对县党政领导班子和考核指标的分解督导,配合做好省管、市管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制定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意见;负责乡科级单位日常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调整使用的建议并实施考核奖惩;负责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乡科级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负责目标绩效奖发放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绩效管理;拟订全县公务员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考核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人才工作科。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负责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完成省、市委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负责对全县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全县人才工作事项的统筹谋划和重点推进;研究、制定、完善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度;研究、掌握全县人才工作情况,做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县人才绿卡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市管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推荐申报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组织一科。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党组织中党的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指导全县党员教育队伍的业务建设;负责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负责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表彰、奖励及组织处置;负责党内信息的管理、使用;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员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组织员工作;负责综合指导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负责研究和提出党组织的设置意见;负责党的关系成建制调整和转移;负责县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党代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河北12371党员教育服务云平台赵县分站的工作指导、数据维护工作;负责发展党员信访接待、处置工作和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处理工作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二科。负责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党的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村两委班子建设、村两委换届选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健全完善村级治理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基础保障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和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先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扬表彰工作,以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实用人才的教育、管理、使用、督导和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县委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负责扶贫脱贫帮扶责任人的选派管理和结对帮扶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组织三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科)。负责拟订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党员教育科。会同组织一科做好党员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基层组织系统党建工作中的教育、培训和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安全及维护,指导全县远程教育播放站点建设工作;组织制作和自行制作党员教育片和党建宣传片,指导全县党员教育队伍的业务建设;负责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支部。负责部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部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中共赵县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为县委派出机构,设在县委组织部。

第六条  县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26名。正股级职数11名(机关党支部设专职副书记1名,不占股级职数)。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赵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赵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125日起施行。

来源:赵县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赵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