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
发布时间: 2018-03-06 点击次数:?
西政办字〔2018〕24号
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 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对取消的事项,立即停止实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的事项,立即予以下放,不得无故拖延、明放暗不放。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要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暂停的事项要另册管理,除政策性原因暂停的事项外,有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应立即恢复实施。
二、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梳理明确市县同权或分级实施事项的审批权限划分,通过办事大厅、门户网站等载体对事项审批权限进行公开,并依此受理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许可申请或及时告知其应提起申请的审批机关,杜绝因事项审批权限划分不准、公开不明而出现行政相对人多次跑办现象。
三、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录清单调整情况(单位“一把手”签字、盖单位公章)于3月20日前报送区审改办(区编办)。
四、继续强化对衔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应承接未承接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2.2018.2.24(张政办字〔2018〕13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门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rar
桥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