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等情况,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开。调整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由4563项调整为4636项,其中行政许可524项、行政处罚2813项、行政强制242项、行政征收60项、行政给付171项、行政检查330项、行政确认263项、行政奖励36项、行政裁决33项、行政备案4项、其他类163项。
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权责事项予以固化,清单公开后,市政府及各部门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调整、权力事项增减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级各部门的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