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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信息来源:容城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1-05-28 发布者:容城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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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30629585433206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容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容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机关办公提供后勤服务并为加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制定政府采购性实施办法 实施政府采购 监督政府采购执行

    

容城县奥威路75号

法定代表人

杨立新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容城县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

6

网上名称

容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认真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年度未进行变更登记

2020年以来,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始终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和“重服务、重规范、重创新”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工作任务。 一、本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2020年度共办理招标采购项目107个,采购总金额为48939.63万元,共节约财政资金1326.86万元。 二、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二)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优化简化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实现采购活动规范快捷。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事项备案、审批、审核的通知》要求,取消多余的审批、审核程序。 (四)全力推进雄安新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运行。逐步完善升级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加快实现国家和省级电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对接,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降低投标成本,保证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公开、透明。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经容城县财政局绩效考评,结果为合格。无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高海斌  联系电话:16633201507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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